核心期刊网

寓法治意识于“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

 文章来源:中国核心期刊网     更新时间:2018-04-27 16:09

摘 要:为了提高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文章寓法治意识于“道德与法治”教学之中,让课堂教学丰富多彩。
  关键词:道德;法治;生活;道德情感;情境
  作者简介:陈惠芳,河北省衡水市河西小学教师。
  中图分类号:G62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8)03-0135-02
  “道德与法治”是原来的品德与生活课程,旨在引导学生认识社会、认知生活,培养学生道德情感,发展学生的道德感悟能力。笔者结合教学实践,寓法治意识于“道德与法治”教学之中,让课堂教学丰富多彩。
  一、寓道德于生活,让学生形成良好品格
  在学校中,学生生活在一个天真烂漫而又精彩的世界里。但是,学生发现现实并非如此,现实中的现象和老师讲授的相互矛盾,从而产生困惑。作为老师,应真正实现自身价值,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教师应该看看他们是如何做的,听听他们的声音,多引导学生,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真正走进他们的内心。
  课程目标主要是通过学生直接参与活动和行为实践,以及间接获得经验来实现的。在教学中,教师不只是知识的传授者,而是学生活动的支持者、指导者。教学不应该局限于教室,应尽量把学生的目光引到课本以外的生活世界中去,引导学生热爱大自然,把德育意识引向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让他们学会做人的道理,让德育润物细无声地渗透在学生的生活中。
  二、理论联系生活,让学生形成规则意识
  传统的书本教学只是让学生学习基本知识,缺少情感体验,教师应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创设情境,引导学生投入学习活动,让学生去感受、去体验。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感受體验是3个基本环节的其中之一。为增强小学道德品质和法治教育效果,强化体验是其中一个重要途径,通过亲身经历和体验,学生才能得到感悟。例如,在教学“吃饭有讲究”时,教师创设了家里人一起吃饭的情境,让学生亲自参与摆筷子、端菜等,充分体验在家里劳动的乐趣,以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又如,教学“家人的爱”这节课时,老师设计了多个体验活动:首先让学生统计父母一天为我们做了多少事,再计算一年为我们做多少事,进而计算这11年为我们做了多少事,使学生意识到,父母为他们付出了很多;其次,通过视频展示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使学生认识到,父母可以为孩子付出生命,这一教学设计很好地调动了学生的情绪,使他们感受到父母爱的伟大;再次,受上一环节的影响,在读父母来信的时候,很多孩子都泣不成声,这是与父母一种无声的交流,也是这节课感情升华的地方;最后,学生在自己的调查表中把“妈妈为我……”改成“我自己能……”,完美地达成了教学目标。
  三、在生活中构建正确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是非观
  教学须面向生活开放,面向现实开放,让学生到生活中去实践、去认识。例如,“部编版”二年级上册“大家排好队”一课让学生学会了遵守社会公德,乘坐公共汽车时要排好队,不要拥挤,主动给老、弱、病、残让座。教师应该正确引导学生认知此社会现象,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构建起自己的道德标准。
  在教学中,我们必须统筹把握、动态地实现对儿童及其活动的支持、合作与指导。教育学生在发展中生活,这就是“道德与法治”课程显著的特点。此外,课前,要注重让学生积极收集信息;课上,共同展示和交流信息,通过让学生之间互相讨论,并结合游戏、表演等活动形式,丰富学生的内心世界。
  四、在生活中挖掘课程资源,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课程资源是无限的,而课堂时间是有限的,教师要突破时间的束缚,从多方面选用教材,让不同的教育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例如,“家人的爱”和“我在长大”这两课都是讲述父母如何养育孩子,教师开展“我是小记者”的活动,让学生随机对几位家长进行现场采访,让学生感受家长的爱无处不在,体会到浓浓的亲情。此外,教师在教学中要选择学生喜欢的内容,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让学生在教学中享受快乐,教学才有意义。
  又如,二年级上册的“班级生活有规则”中的第一个行动是“班级生活放大镜”:首先由学生来夸夸同学讲文明、守规则的地方,再说说班级里不太文明的现象,最后一起制订班级规则。接着进入第二个活动“大家来约定”: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时刻保持自己座位周围的整洁;值日同学要认真负责;班级里用过的物品要放回原处;下课后要自己整理课桌、椅子、书本等……
  开放的课程资源还包括爱国主义资源,如家乡的历史文化古迹、名人纪念馆及有特色的博物馆,学生在学习这些内容的时候可以到那里去走一走、看一看。对于学校来说,这是不可多得的教育资源,一定要把握好、利用好,也可以进行课程资源的再利用、巧利用。
  根植意识、转变观念是道德与法治教育,应该属于教育的最高境界,也就是让无形的“德”化为有形的力量,走进学生的心田。“道德与法治”是新生事物,是基于“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的改版与提高,教师要丰富课堂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以不同的活动让学生在轻松的氛围中去接受,寓法治意识于“道德与法治”教学之中。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 张文新.思想品德教学心理学[M].北京:北京教育出版社,2001.
  [3] 高峡.新课程与新教学的探索[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Copyright© 2017 - 2018 核心期刊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7038938号-1
客服QQ:565552016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升龙商业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