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药学》是国家科技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由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学会主办,西部十二个省(市、区)药学会协办的《北方药学》于2004年6月28日诞生了。《北方药学》的创刊,符合我国医药产业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策略,是我们西部十二个省(市、区)医药科技工作者的一件大喜事,它实现了广大西部药学工作者多年的心愿,必将激励西部十二个省(市、区)及国内更多的同行、专家、学者共同探索医药科技、学术的发展。以创新、存真、求实的严肃科学态度,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及编辑部的管理,力争把《北方药学》办成一个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有医学术价值,又有实用价值,重在实用的专业性刊物。广大读者可借助本刊了解西部医药科技的发展动态,捕捉思路,提高学术水平,展示科研成果。
《北方药学》杂志,真诚期待着广大读者的大力支持。让我们共努力,携手把《北方药学》办成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读性和民族特色的要学学术刊物,为提高整个民族的健康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北方药学》杂志的办刊宗旨是: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技学态度,开展学术交流,促进我国西部医药学与传统医药学科技的提高与发展。本刊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管理者、医药卫生人员、药学教育、科研人员以及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人员。主要反映国内外药学科研成果,以及西部十二个省(市、区)广大药学工作者及各少数民族医药研究的新成果、新发现、新动态。为我国西部地区广大医药工作者与国内外医药界同仁进行学术交流、信息沟通开辟途径和渠道,提供和搭建广阔的学术平台,也为国内外学者更多的了解中国民族医药,使我国民族医药走向世界,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北方药学》杂志评价信息:
(2017版)复合影响因子:0.198
(2017版)综合影响因子:0.147
《北方药学》杂志栏目:
药品政策法规、药物研究、药品质量与检验、药物与临床和生物制药技术等栏目。
《北方药学》杂志投稿须知:
来稿要求内容有新意、论点明确、论据充实、论证严谨、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图表清晰。并按《中国药事》杂志稿约的要求,附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或注释、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作者简介。研究论文不超过4000字,综述不超过5000字,文摘及研究简报不超过1000字。来稿不作退稿处理,如作者于半年内未受到录用通知,自行处理。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不愿删改着请在来稿中声明。稿件发表后赠送本期刊一份(寄给第一作者)。
备注:从2011年始,《北方药学》杂志由双月刊变更为月刊。每月月底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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